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

“网络视频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”是一项由国内网络视频企业共同发起并参与实施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指导,旨在加强家长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视频的监护,引导未成年人健康、绿色参与网络视频,和谐家庭关系的社会性公益行动。它提供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,一种家长实施监控的管道,使家长纠正部分未成年子女沉迷视频的行为成为可能。该项社会公益行动充分反映了中国网络视频行业高度的社会责任感,对未成年玩家合法权益的关注及对用实际行动营造和谐社会的愿望。 家长监护服务说明:家长监护系统充分考虑家长的实际需求,由家长提供合法的监护人资质证明、视频名称账号等信息,可对孩子账号的网络视频情况进行了解和监护指导,寓教于乐,劳逸结合,引导未成年人健康、绿色参与网络视频,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,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、促进网络视频繁荣健康有序发展的有效举措。平台将通过此项专项审查,合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,积极为未成年人群体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。 1、强化监督,提高“家长监护工程”实施成效 为提高实施成效,主动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网络经营单位“家长监护工程”培训考核;对各网络经营单位的“家长监护工程”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评估;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对“家长监护工程”进行监督,继续发挥好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作用,认真办理家长及用户举报,做到有报必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。对实施“监护工程”不力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网络经营单位,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。 2、“家长监护工程”的主要内容 (1)建立专门的服务页面,公布专线咨询电话,开通专门受理渠道,介绍受理方式。 (2)家长需要了解、引导、控制孩子参与网络活动的世界,由家长向网络经营单位提供合法的监护人资质证明,限制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活动的时间。止。 (3)网络经营单位按照家长要求对未成年人的账号采取限制措施,并持续跟踪观察,及时反馈该账号的活动,为家长提供必要协助,制止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不当网站行为。 3、实施“家长监护工程”的具体要求 各网站平台经营单位要做到“四有”,即有专人负责、有专线电话、有专区设置、有季度报告。 (1)专人负责 A.指定专门的负责人:毛艺。并将指定负责人及联络方式向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; B.培训专门服务人员对“家长监护工程”提供专业咨询解答和服务支持;帮助家长了解被监护人行为,提供家长与被监护人进行沟通的建议; C.服务人员要持续跟踪每个申请,及时与家长沟通情况,反馈该账号的活动,了解未成年人参与网站的状况,为家长提供必要协助。 (2)专线电话 A.开通单独的专线服务电话:0411-81820824。提供咨询解答和受理服务; B.在原有的客服电话中提供转接到专线服务电话的链接; C.要提供多种服务渠道,确保家长可选择最便利的方式提出服务申请(传真、网络申请、电子邮件、信函邮寄、上门申请等)。 (3)专区设置 A.在网站设置“家长监护工程”专区,在主要运营产品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进入该工程页面的链接方式; B.专区有对工程情况、申请条件、处理流程、可采取的监护结果等事项的说明; C.在专区显著位置设置监护服务申请入口、受理方式(家长监护专线); D.专区预设好问题和答案,或展示虚拟案例操作流程及结果,供家长阅览和参考; E.专区设置服务申请进度查询; (4)季度报告 网络经营单位在每季度末向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“家长监护工程”情况报告。报告内容包括咨询数量、申请数量、受理与完成情况、重点案例分析、疑难问题说明,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。 文化和旅游部在中国文化市场网设置“家长监护工程”专栏,公布网络经营单位名录、各经营单位“家长监护工程”服务网站主页、热线电话等信息,供家长和社会查询和监督。 随着网络在青少年中的普及,未成年人接触网络已经成为普遍现象。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参与网络活动,在政府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的前提下,家长也应当加强监护引导。 (5)家长监护服务进度查询: 如果您已经申请家长监护服务,在服务期间,当您对需要提交的信息、处理结果有疑问,或者其他任何问题,您均可以在工作时间联系我们,我们将由专门负责的受理专员为您提供咨询解答服务,或者配合、指导您解决问题。 提供用户服务 公司有完善的用户注册、充值、管理系统,用户在网站视频平台的各种情况,数据库数据15分钟保存一次,1小时备份一次,备份数据上各种数据会永久保留,中心数据库通过oracle的闪存,dataguard 一天备份一次保存数据。提供的部分服务为收费的服务,用户使用收费服务需要向辽宁蓝庭传媒有限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。对于收费的服务, 辽宁蓝庭传媒有限公司平台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,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,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服务。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,则辽宁蓝庭传媒有限公司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项收费服务。 一、申请条件 1、 申请人需为被监护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; 2、 申请人的被监护人年龄小于18周岁; 3、 申请人需为大陆公民,不含港、澳、台人士。 二、申请需要提交材料 1、监护人信息表(包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);(下载附表一) 2、被监护人信息表(包含被监护人相关信息及身份证明复印件);(下载附表二) 3、填写网络视频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申请书、保证书、授权书并手工签字(需下载,填写并打印,签字);(下载附表三) 4、派出所/公安机关出示的监护关系证明书(非必要条件)。 三、申请方式 您可以通过联系电话或来访的方式联系我们: 服务热线:18547107222 地址: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312号-40 四、申请流程 我公司在收到提交材料后,将在 2个工作日内进行电话回访(不含法定节假日),并对内容进行核查。资料提交合格且核对正确的情况下,由我公司对该请求予以受理;资料提交不全面的,由我公司进行回访,并提示申请人继续补充材料;资料提交不合格且不正确的,我公司有权对该请求予以拒绝,并附说明理由。 五、其他要求 1、申请人应提交较完备的申请材料,对未提供的信息要及时补充;可请熟知电脑、互联网的人员进行协助,以便提供详实资料; 2、申请人应保证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;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证件,受理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 1、监护人可以通过易当网络5×8小时电话热线随时提出监控申请 2、监护人可以来访公司,周一至周五 10:00-17:00 ,有客服接待人员提供服务 3、公司接到监护人监护申请后立即告知监护人需要提交的材料,以及整个申请流程 4、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包括三个方面:个人信息、账号信息、监护证明 5、个人信息与账号信息用来锁定被监护人网络帐号,监护证明可以避免用户恶意申请,导致成年人用户经济损失。 6、公司在收到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后两个工作日,向监护人进行反馈。材料、信息不完备的,告知监护人予以补充 《未成年人健康参与网络视频提示》 随着网络在青少年中的普及,未成年人接触网络视频已经成为普遍现象。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参与网络,在政府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的前提下,家长也应当加强监护引导。为此,我们为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视频提供以下意见: 一、主动控制网络时间。网络只是学习、生活的调剂,要积极参与线下的各类活动,并让父母了解自己在网络视频中的行为和体验。 二、不参与可能耗费较多时间的网络设置。在校学生每周玩网络不超过2小时,每月在网络中的花费不超过10元。 三、不要将网络当作精神寄托。尤其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压力和挫折时,应多与家人朋友交流倾诉,不要只依靠网络信息来缓解压力。 四、养成积极健康的心态。克服攀比、炫耀、仇恨和报复等心理,避免形成欺凌弱小、抢劫他人等不良网络行为习惯。 五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。包括个人家庭、朋友身份信息,家庭、学校、单位地址,电话号码等,防范网络陷阱和网络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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